民族:回

国籍:中国

职业:武术家

別名:Ma xian da

马贤达

媒体报道

名家风采

人物介绍

马贤达,1932年生人,武术教授,武术教育家,中国首批国家级裁判,中国武术九段,中国武术当代著名权威之一。中国著名武术流派“通备”武学的当代宗师,掌门人。

其为武术世家出身,其家族六代传袭和研练武术,为中国武坛望族。

回族,祖籍河北省沧州。幼年从父--武术宗师马凤图习武,并深受二叔马英图(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最著名的大武术家之一)的熏陶和辅导。

其得乃父的真传实授,专攻“通备劈挂”、“开门八极”、“八闪翻”、“戳脚”、“九字螳螂手”、“太祖八斩手”等正本大艺,及通备劲所融会的“六合大枪”、“奇枪”、“风磨棍法”、“双手刀、剑法”、“通备七十三剑、通备 袍剑(通备小剑)”、“劈挂刀法”等,尤受舅父罗文源所传“扭丝”系列、“蒲团”系列棍法嫡传。

其研习的驰名中外武坛的“马家鞭杆”更是独出一门,为马贤达先生所传所授者为最得意。

人称“马家拳,马家鞭杆”武林一绝。近半个世纪以来,“马家拳”(含器械)成为武林志士所追求、向往和喜闻乐见的武术流派。为了承继和开拓中国武术,他兼习拳击、摔跤、击剑,并系统地学习了体育学专业。“博览”为的是“专精”。

1954年,他毕业于天津河北师范学院(今河北师范大学)体育系。

1962年,院系调整,马贤达随同陕西师大体育系,出任武水重研究室负责人。

1972年得到恢复并举办了全国武术比赛,他被国家体委邀请担任大会总评议长,

1973年并受国家体委委托,执笔修订《1973年武术竞赛规则》。

1980年,马贤达在国家体委的推荐下参加了香港影业公司选聘拍摄电影《少林寺》武打演员和教练的选拔,他被选中担任教练组和领导小组组长。

1981年,出任《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武术分支系科的编写工作,任分支系科副主编。

1983年,出任在南昌举行的“全国武术表演观摩暨全国散手比赛”总评议长和散手总裁判长,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这是在全国大赛中身兼二职的唯一一例。

1972年起直至1984年的十多年间,一年一度的全国性赛事,都由他出任总裁判长、总评议长或仲裁委员会主任等职。

1985年首日本国之遥,由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组成“中国武术代表团”,他出任副团长,并作了表演,日本国的《武道》杂志称马贤达为“现在中国武术第一人者”。

1992年退居二线。

2001年4月退休。

2013年6月17日,马贤达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中国陕西西安逝世,享年81岁。

马贤达在西安体育学院执教22年,把他最好的年华倾注于西体的武术学科建设,给西安体育学院武术教学、训练和科研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以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教学态度,培育了数以千计的师资队伍。他除体育科班出身外,自身还具有丰厚、扎实的家学渊源,把驰名海内外的通备武学无私的传授给在校学生及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求学者。他在校执教时期,全国武术界视西安体院为通备劈挂、通备翻子(人称“马家翻子”)、通备八极以及各类棍法、鞭杆、短兵之重镇。马贤达虽在校执教22年后调离了西安体院,但他所传授的艺业以及他在国内外武坛的影响,已深深的和西安体院联系在一起。

80年代初,他多次出任全国武术比赛大会的裁判工作。文革期间被中断数年的赛事,于1972年得到恢复并举办了全国武术比赛,他被国家体委邀请担任大会总评议长,在百废待兴的历史关头,在无规则可循的情况下,他主持制订了“竞赛规则”,为文革后武术运动的复苏打下了基础。并受国家体委委托,执笔修订了1973年国家体委审定的《1973年武术竞赛规则》,为日后武术竞赛确立了规范。自1972年起直至1984年的十多年间,一年一度的全国性赛事,都由他出任总裁判长、总评议长或仲裁委员会主任等职,在全国性的大型竞赛活动中,都有他的身影显现,而且成为广大武术工作者、运动员们尊重和信赖的武术专家之一。

1983年3月,国家体委举办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十大拳师讲课”,进一步培训全国所有国家级裁判员和各省市选送的部分国家一级裁判员,训练班近百人,各体育院校的骨干教师、专业队主力教练以及活跃在国内武坛的助理裁判等,均与会学习。“十大拳师”承担十二个拳种课题的讲授,其中马贤达承担《通备劈挂拳》和《通备翻子拳》两个课题的讲授。学习班为期一个月,讲课结束后,学员对讲课拳师进行了排比,时在西安体院执教的马贤达名列榜首,在结业考试选题中,百分之六十以上选择了马贤达所讲的题目。

1952年获中国自1949年之后的首次武术擂台赛(散手)冠军,不足20岁的马贤达,以不败的纪录击败通臂大师邓鸿藻,戳脚大师李学文,名震中国武坛。并在同届大会上夺得中国短兵格斗冠军,武术表演金奖。充分凸显出通备武术造就的劈(短兵)打(散手)练(套路)全面兼修的武林高手;1953年春获华北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短兵冠军;1953年秋又以不失一局的成绩获全国短兵格斗冠军。

鉴于马贤达在武术事业上的成就与贡献,于1983年被晋升为陕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体育总会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武术协会副主席、陕西省武术协会主席,并兼任陕西省政协六届、七届常委。

1985年,中国国家体委授予其“新中国体育开拓者奖”;1988年获中国国际武术节“武术贡献奖”;1995年被中国武术协会、国家武术管理中心主持评为“当代中国十大武术名教授”之一;1998年,国家武术管理中心评为中国武术最高段--九段。评为九段者全国仅有五人(已逝去一人),现仅剩四人。

1985年首日本国之遥,由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组成“中国武术代表团”,他出任副团长,并作了表演,日本国的《武道》杂志称马贤达为“现在中国武术第一人者”。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两届委员 中国体育发展研究会委员 陕西省体委副主任 陕西省体育总会常务副主任 陕西省政协五届委员、主席团成员,六届、七届常委兼任文卫体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民族宗教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武协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陕西省武协主席 陕西省击剑协会主席 陕西省残疾人体协主席 陕西省体育文史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贤达老先生讲:我这些微不足道的成绩,很大一部分是在西安体院工作、生活的22年中完成的,也是在体院党政领导的教育、关怀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完成的,我随调离体院近22年,但西体是我的第二母校,我对西体有着深厚的情意。西安体院已走过了50年的风雨历程,迎来了辉煌发展的大好时代,我由衷地祝愿西安体院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体育教育基地,成为国内外更负盛名的体育重镇。

马贤达先生在《中国短兵》的一段话:“我是一名职业武术工作者,在我的短兵历程和短兵生涯中,成就和业绩是微不足道和不足挂齿的。但是,半个世纪以来,在短兵的近代发展史上,我还算一个历史的见证人。本来在短兵这一领域里,参与这一行当的人为数不多,现存的和新中国同步的短兵人,更是寥寥无几。为使后来人能够继承和发展这一民族瑰宝,拙著将我一生的心得和体会总结出来,奉献给当今的武术工作者。愿短兵事业,为中华民族,为人类做出贡献。”

马贤达先生兼资文武,堪称文通武备,他在执教术课之余,著述颇丰。发表过“中国武术史上的少林寺与达磨”等数十篇学术论文。

并主笔著有《武术基础练习(一)》、 《通备拳》 (日文版)、《大刀王五传奇》长篇武术历史人物小说和电影文学剧本《大刀王五》,主编了中国武术史上首部大型(120万字)武术辞书《中国武术大辞典》等。

1980年出任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首部功夫片《少林寺》的武打教练组组长、首席武术指导。

他的中国第一部短兵专著-- 《中国短兵》即将面世。

之后,《中国八极》、《马家翻子》、《马家劈挂》、《中国长兵》等十多部著述,陆续将和中外武术界见面。

马贤达,回族,中国著名的武术运动家,1932年出生在河北沧州一个武术世家。他的祖上同京师大侠“大刀王五”、关东大侠马芬爷、双刀名手李凤岗或有亲属关系,或有师承关系。他的父亲马凤图、叔父马英图则是沧州通备劈卦拳的名家。马明达、马颖达、马贤达、马令达都是著名武术家,弟兄四人在开武术界被推誉为“马氏四杰”。

从五岁半起,马贤达就开始练习各种拳术。1954年,他17岁时考进天津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陕西师范大学任教,1983年调到陕西省体委任副主任。

马贤达文武全才,作为运动员,1952年在天津擂台赛上,荣获散手、短兵两项冠军,1957年荣获全国短兵格斗冠军。

一生实践于武术事业,博览各门各派武术,精通“马氏通备武术”中的“通备劲”染化“劈挂”、“八极”“翻子”、“戳脚”、“太祖八折”、“通备九字螳螂手”以及散手、长、短兵格斗、鞭杆和各类兵刃等。

作为教授,他主编了《中国体育大辞典:武术卷》,主持了《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武术分支》的编导工作,用中、日两种文字出版了《通备拳》,在电影《少林寺》和《特高课在行动》里,曾担任首席武术指导;在电视剧《天宝轶事》里,他担任武打顾问,并参与了电影文学剧本《大刀王五》的编写。

性别:男

籍贯:沧县

出生年月:1932年

主要成就:全国性赛事总裁判长